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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企系選修

五大領域表:

106起之大
1.自106入學新生起,大二開始,各領域之專長應修滿規定之學分,可從「五大領域中任選二類」為自己的專長類別(各應修至少12學分方得畢業)。
2.規定之領域學分中,各領域應包含二門〝必選修課程〞(有◎符號者,即為本領域之必選修)

 

自112學年度起,「(109起)領域表」有新增特殊領域兩門◎課程,詳細課程資料請詳閱下方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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